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问题
青田县律师
2025-04-29
针对您提出的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问题,若再婚家庭中一方未立遗嘱,则遗产分配应遵循法定继承原则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。在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,遗产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,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,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因此,在再婚家庭中,若一方未立遗嘱去世,其遗产将由其配偶、子女(包括与前配偶所生的子女)及父母(若仍在世)共同继承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讲,再婚家庭中,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遗产一般无直接继承权,除非形成扶养关系。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,且在经济上相互扶持、生活上相互照顾,形成扶养关系,则继子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。若未形成扶养关系,则继子女无权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再婚夫妻中的一方希望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的子女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操作:一是立遗嘱,明确指定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,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;二是进行遗赠扶养协议,若子女愿意承担扶养义务,可与该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,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,按照协议,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,享有受遗赠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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